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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山博物馆之友章程

时间:2019-11-05   来源:   作者:laimila

第一章      总则

第一条 萧山博物馆之友(以下简称“博物馆之友”)由热心支持萧山博物馆收藏、展览、科研、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组成。

第二条 “博物馆之友”的宗旨是:吸纳和利用丰富社会资源,开展文化交流,促进博物馆全面开放,提高管理水平,融入社会,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。

 

第二章      会员

第三条 入会条件

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分普通会员和VIP会员,证每年需要进行注册后有效。

普通会员入会条件:积极参加博物馆各项科普活动、观摩各类博物馆展览的热心观众。

VIP会员入会条件:

(一) 文物博物馆学领域的专家学者;

(二)  提供重大文物保护线索的人员;

(三)  为博物馆捐赠、资助的企业人士;

(四) 宣传报道萧山博物馆消息,为馆内外合作单位牵线搭桥的媒体人士;

(五) 为萧山博物馆陈列设计、布展、巡展和“博物馆之友”运行等热心献策的有识之士。

第四条 普通会员基本权益与职责

(六) 享有萧山博物馆展览、讲座、观影等活动的优先参与权;

(七) 享受参加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座谈会、联谊活动等;

(八) 享有对“博物馆之友”和萧山博物馆的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、监督等民主权利;

(九) 享受免费接受或优惠购买萧山博物馆与“博物馆之友”的出版物;

(十) 普通会员需每年至少参与博物馆组织的活动2次以上;

(十一) 遵守博物馆之友的章程、决议及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
第五条 VIP会员基本权益与职责

(一) 享受普通会员的所有权益;

(二) 享受优惠租用萧山博物馆会议场地;

(三) 享受免费讲解;

(四)  享受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观展交流、学术研讨等出访考察活动;

(五)  VIP会员根据自身资源优势,需每年为博物馆服务一次以上:如主办讲座、提供业务培训、进行媒体宣传报道、资助科普活动等。

 

第三章      组织

第六条 本着精简精干的原则,“博物馆之友”设立名誉会长、顾问、会长和秘书组,由萧山博物馆聘任。

第七条 “博物馆之友”每个年度需召开一次年会;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组成的秘书组成员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决定活动运行、公关外联、学术研究、内部管理等事项。

 

第四章  附则

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,并由萧山博物馆负责解释。